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为公益类研究机构,主要任务是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推广和符合全省工农业需求的共性技术难题攻关及高新技术项目研究,为政府决策和规划提供技术咨询,为社会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本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机构数1个。内设综合办公室、MEMS传感器研究室、生物传感技术研究室、纳米功能材料研究室、传感技术应用研究室、空气质量检测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893.5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249.06万元,下降2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和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0.36万元,其他收入326.4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893.5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249.06万元,下降2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科学技术支出797.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7.99万元。
4.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96.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91万元,下降0.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离退休医疗补助缴费。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2022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2年无非税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发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4.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516.99万元。其中:职工宿舍用房100平方米,价值11.5万元。公务用车1辆,价值37.0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072.39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5.95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甘肃省科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处2022年1月10日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21年度全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所所长韩根亮同志召集分管财务领导、分管项目领导、财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部署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相关工作。我单位从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角度,对专项资金出台了系列规章制度,同时科学院各处室在专项实施过程中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
2021年,在甘肃省科学院和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围绕上年度制定的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项科研任务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团队建设。一年来整体呈现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干群融洽,科研水平稳步提高,科研基础条件有效改善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 个(注: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单位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2年度省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事科】.xls